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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预防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yinlingchuanqi
    2017-08-01 08:58:16    来源:温县政府网   转载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预防工作的通知

    2017-05-27 17:20:24 来源: 作者:

     

    温政办〔201723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预防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夏季是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预防工作,有效防止溺水伤亡事故特别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县河流繁杂、水库众多,特别是夏季因少年儿童擅自游泳、嬉水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中吸取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增强做好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预防工作的责任感,把少年儿童溺水预防工作作为应急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抓紧抓好,严防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

        二、明确职责,消除溺水安全隐患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涉及中小学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各种地势复杂的河流、池塘、水库、沟渠、在建工地、废弃水坑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职责管辖归属原则,由所属乡镇(街道)、部门落实或督促相关业主单位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不留安全隐患。要在池塘、水库、河流、公园等事故多发地带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管理松散、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及建设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予以处置,做到防范于未然。

        (一)教育部门要督促各中小学校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六个一”(上一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知识展板等宣讲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讲册页;召开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家长会,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法定监护责任;安排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外作业)和“四不一会”(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渠、池塘戏水玩耍,指导学生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教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二)水利、河务部门要加强河流湖泊和山塘水库的管理,水利部门负责全县各类水库警示标志的设立和巡查工作,南水北调运河由南水北调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警示标志的设立和巡查工作。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栏防护设施。

        (四)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五)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业务指导,督促各游泳馆(池)的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沟通联系,鼓励游泳场馆在夏季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和应急避险能力。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溺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七)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需要坐船的少年儿童进行安全引导、保护,加强渡口安全检查,确保少年儿童渡运安全。

        (八)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务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警示教育及公益广告宣传,加强法定监护人是未成年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制宣传,及时发布危险水域预警提示,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九)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的内河、水(池)塘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专栏,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各乡镇(街道)要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纳入网格化管理,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所有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工作;对于已经明确为各相关部门应该负责设立警示牌或安装防护设施而未落实的,一经发现应立即上报或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三、严格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讲究方法,推动形成预防溺水工作的合力,切实把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努力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因为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重大情况报告、应急处置预案、责任事故问责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少年儿童溺水预防工作的实效。各乡镇(街道)、民政、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等单位要建立联勤联动机制,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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